东阿融媒5月16
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实施不动产转移登记备案的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进“一次事一次办”,不动产登记中心再创新举措。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15日起实施不动产转移登记备案。
一、备案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且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许可并完成房屋首次登记的项目,可以同时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备案。
二、备案材料
开发企业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备案的不需要)、不动产转移登记备案申请书。
特此公告。
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