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中小学生的开学季,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的多位家长正在为孩子的入学问题发愁。小区对应的学区为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但在今年8月网上报名时,校方以他们的房产“套内面积不足60平”为由拒绝了他们的入学申请。(据9月3日《河南商报》)
9月2日,菏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学校是自主招生,招生条件是由学校确定的。而校方则称这一要求是“上级部门要求的”。
家长们称,很多小户型业主因看中这些小区的教育资源,也有很多是经济条件有限才购买了小户型,学校这样的招生政策被质疑“嫌贫爱富”。
类似这样的规则并不少见。2018年12月4日,广东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在官网上挂出《关于学位申请的补充要求告示》: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住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小于5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住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这个规定对居住年限与住房面积都有要求。
广东珠海市、浙江温州市等地,都有过一些学校的入学条件与住房面积挂钩的情形。究其原因,无非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在生源的选择上,要排出一些优先项的条件来筛选。这样的规定,说不公平,也是为了保证一定的公平,诸如落户年限长的优先,就是为了避免突击购买房子的投机行为,减少学区房的炒作。说不公平,以住房面积大小排序,就是在以财产论资格。房子小的觉得冤,那些没有钱买房的更有被剥夺感,因为他们连小面积的学区房都买不起,孩子更没有入学资格了。
教育应该是有教无类,不应附加额外的条件,以住房大小来论入学资格,实是把教育的格局做小了。要打破这样的怪圈,从根本上,就是为学区房祛魅,避免学区房对入学资格的干扰。按国家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当划片就近入学,只要是学校对口区域的适龄孩子,应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如果学校的学位有限,在入学条件至少应该是一视同仁,可以用摇号的办法来保证公平性,或通过其他方式调剂,而不能搞区别对待,有歧视性的条款。
不久前,深圳明确提出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以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这应该是治理“学区房”的方向,从源头上让“学区房”失灵。只有取消了“学区房”的干扰,才能避免以住房面积来论入学资格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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