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10股票简称:金路集团编号:临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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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第十届第九次监事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具体金额
公司投资的罗江利森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森水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对利森水泥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比例10%。利森水泥受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制约影响,2018年生产经营业绩不佳,致使净资产减少。鉴于利森水泥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结合其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司持有利森水泥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年末净资产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654,542.45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54,542.45元。
四、董事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局意见
监事局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第十届第九次监事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