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行业中,费用归集存在着诸多差异。首先,成本费用核算范围有差异,比如基建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更重要的区别是没有成本费用,其相关收入冲减有关投资科目;商业企业等其他行业一般有料、工、资等成本费用项目。和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在一些行业计入成本,和收入不直接相关的计入费用。
对于研发费用的归集,不同口径也表现出差异。企业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法加计扣除对研发费用口径方面存在不同。一般来说,会计的归集口径最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口径次之,税法加计扣除的口径相对较窄。由于这些差异,要求企业财务部门对企业研发项目费用归集的范围准确把握。
不同行业、不同研发领域等直接投入、人员人工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构成比例不同,甚至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传统制造行业与软件开发行业研发投入构成比重就存在重大差异。
在实务中,会计核算会遇到三种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即会计口径、高新技术企业口径、税务加计扣除口径,这也给财务人员带来困惑。具体而言,不同口径在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方面的归集口径也有所比较。总之,不同行业的费用归集差异较大,企业需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相关规定进行准确的费用归集。
基建企业费用归集特点基建企业费用归集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基建工程费用的归集对象相对唯一,发生费用与工程调研、立项、施工至竣工投产相关的均计入该项目,此外的无关费用不计。建筑企业具有流动性强、施工周期长、工程项目分散全国各地、项目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特点,过程中难以管理,导致建筑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存在一些问题。建筑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要注意准确归集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租赁费用等。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中,工程价款结算方法独特,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造价高、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垫支大量的资金。因此,对工程价款结算,不能等到工程全部竣工后才进行。
不同口径研发费用归集差异不同口径的研发费用归集存在多方面的差异。人员人工费用方面,差异主要集中在人员分类和在职天数上。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中可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中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并且在企业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会计口径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并没有对员工在职天数有要求。直接投入费用方面,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房屋的租赁、运行维护以及维修等费用都可以计入直接投入费用;而对于高新口径而言,只有房屋的租赁费可以计入;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而言,房屋的租赁费、运行维护以及维修等费用均不可以计入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方面,会计核算口径中,研发使用的房屋折旧费计入研发支出,但房屋折旧费不计入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等可计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但不计入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在涉及无形资产摊销时,高新技术企业和加计扣除对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定义不同。设计试验等费用方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用正列举的方式归集涉及试验费用,其口径小于高新口径和会计核算口径。其他相关费用中,高新口径以及加计扣除口径均采用正列举方式列出可以计入其他费用中的费用类型,且高新口径费用比例限制为20%,加计扣除口径费用比例限制为10%。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方面,会计核算口径中,企业实际发生的委托研发支出全额在研发支出中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境内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加计扣除,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会计核算三种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困惑实务中,会计核算会遇到三种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分别是会计口径、高新技术企业口径、税务加计扣除口径,这让财务人员通常比较困惑,到底该选择哪个口径归集呢?目前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三个口径尽管在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方法和口径上有不少共同之处,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会计口径最松,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企业根据生产研发情况自行判断,分别核算生产、研发等各项活动支出,并无过多限制。高新口径较为严格,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规范,其对人员、费用等方面的要求更加具体,例如对人员的分类和在职天数有明确规定。税务加计扣除口径则由财税文件和税务总局公告规范,其在费用的可扣除范围和比例上有明确限制,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执行。
不同口径费用归集具体比较不同归集口径下研发费用范围的差异原因在于各归集口径作用不同。会计核算口径企业根据生产研发情况自行判断,分别核算生产、研发等各项活动支出,并无过多限制;高企认定口径主要是为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有较高要求;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则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对费用的可扣除范围和比例有明确规定。在人员人工费用方面,不同口径对人员的分类和在职天数要求不同。在直接投入费用方面,房屋的租赁费、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在不同口径下的归集情况不同。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方面,会计核算口径和高新口径、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在房屋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等费用的归集上存在差异。在无形资产摊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和加计扣除对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定义不同。在设计试验等费用方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小于高新口径和会计核算口径。在其他相关费用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方面,不同口径也有不同的限制和规定。
费用归集在不同行业存在一定的差异。基建企业费用归集对象相对唯一,与工程相关的费用计入项目,无关费用不计。建筑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上,由于其流动性强、施工周期长等特点,过程中难以管理。不同口径的研发费用归集在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试验等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方面存在差异。会计核算的三种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让财务人员困惑,不同口径的作用不同,导致费用归集范围、方法和口径存在差异。不同行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费用归集口径,以准确核算成本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