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昏侯刘贺的政治生涯表现出跌宕起伏的剧烈波动:突然升至天际,又倏忽落于深渊,似蒙恩宥,又遭严惩。刘贺从即帝位到被迫出宫,只有27天。其被废除的理由,既是由于他对宗庙礼仪的蔑视,也是因为他的最高执政权力未曾得到“高庙”认可。得封海昏侯之后,他仍然不能正常参与宗庙祭祀。刘贺政治生涯的浮沉,与宗庙崇拜有重要的关系。深入探讨相关问题,或许可以更深刻地让我们理解秦汉政治史的某些奥秘。
一、“可以承宗庙”:继承人选择的决定性要素
霍光以刘贺的另一政治竞争对手“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选定这位昌邑王作为帝位继承人,又因刘贺的政治表现以为“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1,决意废黜。是否“可以承宗庙”,是决定最高执政者人选的决定性条件。
“承宗庙”,大约在先秦政治生活中已经成为语言定式。《史记》卷80《乐毅列传》张守节《正义》引《说苑》可见燕昭王言“宗庙”“社稷”语:“燕昭王问于(郭)隗曰:‘寡人地狭民寡,齐人取蓟八城,匈奴驱驰楼烦之下。以孤之不肖,得承宗庙,恐社稷危,存之有道乎?’”2(其说见《说苑·君道》3)不过,这里所谓“承宗庙”,有可能是《说苑》作者在表述中体现了汉代语言习惯。早于霍光的文例,有《史记》卷102《张释之冯唐列传》:“其后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久之,文帝与太后言之,乃许廷尉当。”2此言“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汉书》卷50《张释之传》颜师古注:“‘共’读曰‘恭’。”4又《汉书》卷81《孔光传》:“后数月遂策免光曰:‘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宗庙,统理海内,……’”颜师古注也说:“‘共’读曰‘恭’。”1所谓“共承宗庙”,或“恭承宗庙”“供承宗庙”,是执政朝廷、管理国家、控制社会、主宰天下的另一表述形式。“共承宗庙”,是帝王的首要责任。
《汉书》卷49《晁错传》载汉文帝诏有司举贤良文学士:“今朕获执天子之正,以承宗庙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烛,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闻也。故诏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帅其志,以选贤良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各有人数,将以匡朕之不逮。”1“获执天子之正,以承宗庙之祀”,是即帝位、取得最高执政权情形的完整表述。
刘贺即位很快就被废黜的故事,历代执政者及史学家和政论家有颇多评议。《隋书》卷70《杨玄感传》:“昔伊尹放太甲于桐宫,霍光废刘贺于昌邑,此并公度内,不能一二披陈。”5所谓难以“披陈”者,是由于其中多有曲折情节。立废奥秘,值得深思。而与“宗庙”相关的信息,更值得研究者重视。
二、“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与刘贺入长安
昭帝去世后,群臣议定继承人,广陵王呼声甚高,大致得到了比较普遍的支持。而霍光以其“不可以承宗庙”否决。霍光言“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事,见《汉书》卷68《霍光传》:“元平元年,昭帝崩,亡嗣。武帝六男独有广陵王胥在,群臣议所立,咸持广陵王。王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安。郎有上书言:‘周太王废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少可也。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言合光意。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擢郎为九江太守,即日承皇太后诏,遣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迎昌邑王贺。”1否决“广陵王”之后,霍光决定“迎昌邑王贺”。
广陵王刘胥起初作为继承人,因“武帝六男独有广陵王胥在”,多有支持者。“群臣议所立,咸持广陵王”,但是“(霍)光内不自安”,因为“王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这是考虑到其资质和能力早已为汉武帝否定。但是其终结性意见有说服力的语言表达,是“郎有上书言”所谓“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这一判断与霍光内心考虑完全吻合,即班固所说“言合光意”,但是言辞冠冕堂皇,可以表现出正当性和权威性。“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即日承皇太后诏”,可知他的选择得到了“丞相敞”和“皇太后”的赞同。
事后霍光“擢郎为九江太守”,言此“郎”因上书提议否决广陵王即位政治资格,“言合光意”得“擢”,获得了相应政治回报。而“九江太守”这一远离朝廷的地方行政长官职务安排,推想或许有与新帝形成适当空间距离,以隔绝其可能的政治联系的考虑。
三、霍光“具陈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状”
昌邑王刘贺被择定为最高执政人,是霍光的个人决断。然而,刘贺即位不过27天,即被霍光策动的力量废黜。《汉书》卷8《宣帝纪》:“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毋嗣。大将军霍光请皇后征昌邑王。六月丙寅,王受皇帝玺绶,尊皇后曰皇太后。癸巳,光奏王贺淫乱,请废。”1刘贺被废的直接因由,似乎是霍光所奏“淫乱”。
《汉书》卷63《武五子传·昌邑王刘髆》也明确记载刘贺因“行淫乱”被废史事:“王受皇帝玺绶,袭尊号。即位二十七日,行淫乱。大将军光与群臣议,白孝昭皇后,废贺归故国,赐汤沐邑二千户,故王家财物皆与贺。及哀王女四人各赐汤沐邑千户。……国除,为山阳郡。”1《汉书》卷66《杨敞传》:“昌邑王征即位,淫乱,大将军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王更立。”1《汉书》卷68《霍光传》:“既至,即位,行淫乱。”“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1指摘刘贺“淫乱”行为,具体情节有所揭示。《汉书》卷71《于定国传》也写道:“……会昭帝崩,昌邑王征即位,行淫乱,定国上书谏。”1又《汉书》卷72《王吉传》:“王既到,即位二十余日以行淫乱废。”1《汉书》卷74《丙吉传》:“贺即位,以行淫乱废。”1《汉书》卷76《赵广汉传》:“昌邑王征即位,行淫乱,大将军霍光与群臣共废王,尊立宣帝。”1《汉书》卷88《儒林传·王式》:“昭帝崩,昌邑王嗣立,以行淫乱废。”1《汉书》卷89《循吏传·龚遂》:“王即位二十七日,卒以淫乱废。”1《汉书》卷90《酷吏传·田延年》:“会昭帝崩,昌邑王嗣位,淫乱,霍将军惧,与公卿议废之,莫敢发言。”6诸多说法,众口一词,都强调刘贺被废的缘由在于“淫乱”。又有称其“行淫辟”之说。7
然而《汉书》卷68《霍光传》所记载霍光正式推翻刘贺的政治言辞,是“具陈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状”。班固记载:
贺者,武帝孙,昌邑哀王子也。既至,即位,行淫乱。光忧懑,独以问所亲故吏大司农田延年。延年曰:“将军为国柱石,审此人不可,何不建白太后,更选贤而立之?”光曰:“今欲如是,于古尝有此否?”延年曰:“伊尹相殷,废太甲以安宗庙,后世称其忠。8将军若能行此,亦汉之伊尹也。”
田延年赞同霍光之议,又援引伊尹“废太甲以安宗庙”故事,使霍光因传统政治理念的支持而增益自信。于是霍光有自比“汉之伊尹”的进一步的举措:
光乃引延年给事中,阴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图计,遂召丞相、御史、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会议未央宫。光曰:“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如何?”群臣皆惊鄂失色9,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田延年前,离席按剑,曰:“先帝属将军以幼孤,寄将军以天下,以将军忠贤能安刘氏也。今群下鼎沸,社稷将倾,且汉之传谥常为孝者,以长有天下,令宗庙血食也。如令汉家绝祀10,将军虽死,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乎?今日之议,不得旋踵。11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光谢曰:“九卿责光是也。天下匈匈不安,光当受难。”于是议者皆叩头,曰:“万姓之命在于将军,唯大将军令。”12
对于霍光“会议未央宫”面对群臣“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的指责,“群臣皆惊鄂失色,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可见这是空前严重的关于否定最高权位合法性的大问题。当群臣不能明确表态时,田延年又挺身而出,“离席按剑”,以“安刘氏”,“以长有天下,令宗庙血食”为“今日之议,不得旋踵”的政治基点,再次说到“宗庙”。于是以“宗庙血食”的名义使得“议者”皆顺从。实质性的政变终于发生。班固《汉书》的政治史叙事又涉及“宗庙”:
光即与群臣俱见白太后,具陈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状。
随即发生的权力争夺情节异常冷酷:“皇太后乃车驾幸未央承明殿,诏诸禁门毋内昌邑群臣。王入朝太后还,乘辇欲归温室,中黄门宦者各持门扇,王入,门闭,昌邑群臣不得入。王曰:‘何为?’大将军跪曰:‘有皇太后诏,毋内昌邑群臣。’王曰:‘徐之,何乃惊人如是!’光使尽驱出昌邑群臣,置金马门外。车骑将军安世将羽林骑收缚二百余人,皆送廷尉诏狱。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光敕左右:‘谨宿卫,卒有物故自裁,令我负天下,有杀主名。’13王尚未自知当废,谓左右:‘我故群臣从官安得罪,而大将军尽系之乎。’顷之,有太后诏召王。王闻召,意恐,乃曰:‘我安得罪而召我哉!’太后被珠襦,盛服坐武帐中,侍御数百人皆持兵,期门武士陛戟14,陈列殿下。群臣以次上殿,召昌邑王伏前听诏。”于是,“光与群臣连名奏王,尚书令读奏”。奏曰:
丞相臣敞、大司马大将军臣光、车骑将军臣安世、度辽将军臣明友、前将军臣增、后将军臣充国、御史大夫臣谊、宜春侯臣谭、当涂侯臣圣、随桃侯臣昌乐、杜侯臣屠耆堂、太仆臣延年、太常臣昌、大司农臣延年、宗正臣德、少府臣乐成、廷尉臣光、执金吾臣延寿、大鸿胪臣贤、左冯翊臣广明、右扶风臣德、长信少府臣嘉、典属国臣武、京辅都尉臣广汉、司隶校尉臣辟兵、诸吏文学光禄大夫臣迁、臣畸、臣吉、臣赐、臣管、臣胜、臣梁、臣长幸、臣夏侯胜、太中大夫臣德、臣卬昧死言皇太后陛下:臣敞等顿首死罪。天子所以永保宗庙总壹海内者,以慈孝礼谊赏罚为本。孝昭皇帝早弃天下,亡嗣,臣敞等议,礼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昌邑王宜嗣后,遣宗正、大鸿胪、光禄大夫奉节使征昌邑王典丧。服斩缞,亡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使从官略女子载衣车,内所居传舍。始至谒见,立为皇太子,常私买鸡豚以食。受皇帝信玺、行玺大行前,就次发玺不封。从官更持节,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自之符玺取节十六,朝暮临,令从官更持节从。为书曰:“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会下还,上前殿,击钟磬,召内泰壹宗庙乐人辇道牟首,鼓吹歌舞,悉奏众乐。发长安厨三太牢具祠阁室中,祀已,与从官饮啖。驾法驾,皮轩鸾旗,驱驰北宫、桂宫,弄彘斗虎。召皇太后御小马车,使官奴骑乘,游戏掖庭中。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
36位权臣“连名奏王”,名单包括朝廷各重要机关主要负责人,甚至有高级将领“车骑将军臣安世、度辽将军臣明友、前将军臣增、后将军臣充国”,以及三辅军政长官“左冯翊臣广明、右扶风臣德”“京辅都尉臣广汉、司隶校尉臣辟兵”等列名其中。霍光虽然是主要策划者,却排名在“丞相敞”之后,应当是出于特殊的考虑。奏言开篇就说到“宗庙”:
天子所以永保宗庙总壹海内者,以慈孝礼谊赏罚为本。
而“昌邑王典丧”时违背“礼”的行为,也是对“宗庙”的冒犯。宣读至“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太后曰:‘止!为人臣子当悖乱如是邪!’”于是,刘贺受到震慑,“王离席伏”。随后“尚书令复读”,奏曰:
取诸侯王列侯二千石绶及墨绶黄绶以并佩昌邑郎官者免奴。变易节上黄旄以赤。发御府金钱刀剑玉器采缯,赏赐所与游戏者。与从官官奴夜饮,湛沔于酒。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食监奏未释服未可御故食,复诏太官趣具,无关食监。太官不敢具,即使从官出买鸡豚,诏殿门内,以为常。独夜设九宾温室,延见姊夫昌邑关内侯。祖宗庙祠未举,为玺书使使者持节,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称嗣子皇帝。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千一百二十七事。文学光禄大夫夏侯胜等及侍中傅嘉数进谏以过失,使人簿责胜,缚嘉系狱。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臣敞等数进谏,不变更,日以益甚,恐危社稷,天下不安。
又一次说到“宗庙”问题:“祖宗庙祠未举,为玺书使使者持节,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称嗣子皇帝。”奏言还说道:
臣敞等谨与博士臣霸、臣隽舍、臣德、臣虞舍、臣射、臣仓议,皆曰:“高皇帝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淫辟不轨。《诗》云:‘籍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属,莫大不孝。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臣请有司御史大夫臣谊、宗正臣德、太常臣昌与太祝以一太牢具,告祠高庙。臣敞等昧死以闻。
所谓“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成为此奏言中对刘贺最具打击力的语句。奏言还建议“有司御史大夫臣谊、宗正臣德、太常臣昌与太祝以一太牢具,告祠高庙”,即使这一政治决定获得“高庙”的认可。
班固又记述了刘贺被逐出宫及“昌邑群臣”被“诛杀”的细节:“皇太后诏曰:‘可。’光令王起拜受诏,王曰:‘闻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天下。’15光曰:‘皇太后诏废,安得天子!’乃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扶王下殿,出金马门,群臣随送。王西面拜,曰:‘愚戆不任汉事。’起就乘舆副车。大将军光送至昌邑邸,光谢曰:‘王行自绝于天,臣等驽怯,不能杀身报德。臣宁负王,不敢负社稷。愿王自爱,臣长不复见左右。’16光涕泣而去。群臣奏言:‘古者废放之人屏于远方,不及以政17,请徙王贺汉中房陵县。’太后诏归贺昌邑,赐汤沐邑二千户。昌邑群臣坐亡辅导之谊,陷王于恶,光悉诛杀二百余人。出死,号呼巿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1
四、“祖宗庙祠未举”,“祠昌邑哀王园庙”及“未见命高庙”
刘贺的罪行,也包括宗庙祠礼方面的缺失:“祖宗庙祠未举,为玺书使使者持节,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称嗣子皇帝。”颜师古注:“时在丧服,故未祠宗庙而私祭昌邑哀王也。”1这是诸臣废刘贺奏言又一次强调“宗庙”问题。奏言予刘贺打击最沉重的话,即前引:
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
这是36位大臣“与博士臣霸、臣隽舍、臣德、臣虞舍、臣射、臣仓议”,共42位高层执政者的共同意见。他们还提出了涉及“宗庙”进一步的建议:
臣请有司御史大夫臣谊、宗正臣德、太常臣昌与太祝以一太牢具,告祠高庙。
奏言最后是程式性文字:“臣敞等昧死以闻。”这篇奏言引《诗》及《春秋》,其言语调庄重。而两说“宗庙”,两说“高庙”,事实上已经对刘贺进行了“当废”的严厉宣判。
最后建议“以一太牢具,告祠高庙”,也是要告示天下,“废”刘贺一事,得到“高庙”的认可。经“告祠高庙”这一正式的政治程式之后,则刘贺显然已经难以平反。
《三国志》卷6《魏书·董卓传》裴松之注引《献帝纪》记载的一幕政治史场景,或许可以与霍光废刘贺事对照看:“卓谋废帝,会群臣于朝堂,议曰:‘大者天地,次者君臣,所以为治。今皇帝暗弱,不可以奉宗庙,为天下主。欲依伊尹、霍光故事,立陈留王,何如?’”18董卓的横霸,可能超过霍光。而被废的“皇帝”,资质亦有不同,而“不可以奉宗庙”的判定性指责,用语是相同的。
所谓“暗弱”的评断,可以与“昌邑王行昏乱”之指责相比照。“昏”“暗”义近,是值得思索的。19
前引“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说,是对刘贺执政资格最有力的否决。“见命”语例,秦汉史籍不多见。《史记》卷40《楚世家》记载:“张仪至秦,详醉坠车,称病不出三月,地不可得。楚王曰:‘仪以吾绝齐为尚薄邪?’乃使勇士宋遗北辱齐王。齐王大怒,折楚符而合于秦。秦齐交合,张仪乃起朝,谓楚将军曰:‘子何不受地?从某至某,广袤六里。’楚将军曰:‘臣之所以见命者六百里,不闻六里。’”2楚将军所谓“见命”,是说直接得自楚王的指示。《太平御览》卷183引《世说》载汉末故事,也有涉及“见命”的情节:“杨修为魏武主簿,作相国门。始构榱桷,魏武自看,使人题门作‘活’字,便去。杨修见命,坏之。曰:‘门中活,阔字。王嫌大也。’”20杨修“见命”坏门,“见命”也是说得到了指令。
五、刘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
刘贺被废之后,竟然连作为刘姓宗室成员祠宗庙的资格也被取缔。《汉书》卷63《武五子传·昌邑哀王刘髆》:“其明年春,乃下诏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侍中卫尉金安上上书言:‘贺天之所弃,陛下至仁,复封为列侯。贺嚚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奏可。贺就国豫章。”1
其实,王吉曾经奏书警告刘贺,语句也明确提示了他对于“宗庙”的责任:“今帝崩亡嗣,大将军惟思可以奉宗庙者,攀援而立大王,其仁厚岂有量哉!臣愿大王事之敬之,政事壹听之,大王垂拱南面而已。愿留意,常以为念。”劝诫包含执政策略的建议,也强调了其得以“奉宗庙”的权利,是霍光“攀援”给予的。
不过,刘贺由于缺乏对高层政治生活必要的清醒、谨慎和警觉,未能理解王吉的用心,最终不能以天子身份“奉宗庙”,甚至被剥夺了以宗室成员身份“奉宗庙朝聘之礼”的资格。
又《史记》卷10《孝文本纪》:“朱虚侯刘章、东牟侯刘兴居、典客刘揭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帝子,不当奉宗庙……’”21此“不当奉宗庙”,是因为血统疑问。
《汉书》卷27上《五行志上》又可见数例:“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天戒若曰,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旤至。”1此外,《汉书》卷82《史丹传》:“上大恨曰:‘安有人不慈仁而可奉宗庙为民父母者乎。’”1以上所言“奉宗庙”,或指执掌最高权力,如“承洪业,奉宗庙”。22但是“奉宗庙”的直接语义,是主持“宗庙”祭祀之礼,即所谓“奉宗庙粢盛祭服”23,“奉宗庙,共粢盛”24,“鼎,宗庙之器,主器奉宗庙者长子也。”25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霍光的女儿立为汉宣帝皇后,因谋杀太子,赐策“不宜奉宗庙衣服”,被废,12年后自杀。《汉书》卷97上《外戚传上·孝宣霍皇后》:“使有司赐皇后策曰:“皇后荧惑失道,怀不德,挟毒与母博陆宣成侯夫人显谋欲危太子,无人母之恩,不宜奉宗庙衣服,不可以承天命。乌呼伤哉。其退避宫,上玺绶有司。”1
六、兔子山秦简秦二世诏书所言“宗庙”
湖南益阳兔子山出土秦简可见有关秦二世公告的文字:“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今宗庙吏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律令当除定者毕矣。元年与黔首更始,尽为解除流罪,今皆已下矣。朕将自抚天下,吏、黔首,其具行事已,分县赋援黔首,毋以细物苛劾县吏。亟布。”26其中说到“宗庙”的语句,体现了一种最高权力继承程序的重要条件。秦二世因“今宗庙吏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之政治自信,对于理解刘贺故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的情节,或许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秦汉庙制与祠礼形成了相对成熟与比较完备的政治文化的秩序规范。而秦人的相关创制,具有先导性和规范性的意义。秦人“畤”的发明和维护,创新意义是显著的。“西”与“雍”长期的祠祀经营,体现出秦的神学体系和信仰世界。相关制度,西汉时期依然继承。秦统一后的第二年,秦始皇第一次出巡,《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二十七年,始皇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焉作信宫渭南,已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自极庙道通郦山,作甘泉前殿。筑甬道,自咸阳属之。是岁,赐爵一级。治驰道。”2秦始皇在统一之后向西北方向的这次出巡,有明显的追溯秦由西而东迁徙旧迹的意图。在《史记》卷28《封禅书》言作为祭祀中心的雍地有“百有余庙”之后,又写道:“西亦有数十祠。”司马贞《索隐》:“西即陇西之西县,秦之旧都,故有祠焉。”2甘肃礼县发掘的祀所遗址,有的至西汉初期仍然进行祭祀活动。27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西巡,应当访问瞻仰了“秦之旧都”与故祠。自“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28之后,雍虽然不再作为秦都,除宗庙所在外,“雍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四海、九臣、十四臣、诸布、诸严、诸逑之属,百有余庙”29,仍然据有祭祀重心的地位。秦国国君往往频繁往来咸阳-雍之间。30
秦二世即位初,就有经营秦始皇庙的郑重举措。《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记载:“二世下诏,增始皇寝庙牺牲及山川百祀之礼。令群臣议尊始皇庙。群臣皆顿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虽万世世不轶毁。今始皇为极庙,四海之内皆献贡职,增牺牲,礼咸备,毋以加。先王庙或在西、雍,或在咸阳。31天子仪当独奉酌祠始皇庙。自襄公已下轶毁。所置凡七庙。群臣以礼进祠,以尊始皇庙为帝者祖庙。’”2秦二世元年曾经策划效仿“先帝巡行郡县”,时有所谓“今晏然不巡行,即见弱,毋以臣畜天下”的担忧。32特意“增始皇寝庙牺牲”,“尊始皇庙”即在“先王庙”中以“始皇庙”“为极庙”,“为帝者祖庙”的举措,或许存在类似“见弱,毋以臣畜天下”的心理背景。
七、宗庙“斋戒”之“明”与“光景之祥”推想
我们注意到,咸阳与雍之间的神学信息的传递,是通过光学效应实现的。《史记》卷28《封禅书》:“秦以冬十月为岁首,故常以十月上宿郊见,通权火。”裴骃《集解》引张晏曰:“权火,烽火也,状若井絜皋矣。其法类称,故谓之权。欲令光明远照通祀所也。汉祠五畤于雍,五里一烽火。”33所谓“光明远照”的期望,是这一设置的出发点。
指鹿为马事发生,“二世惊,自以为惑,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故至于此。可依盛德而明斋戒。’”34这里指出“斋戒不明”的事实,提出“明斋戒”的建议。此“明”与“不明”,与兔子山简所见“今宗庙吏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语句中所说的“明”,形成强烈对照。究竟“明”与“不明”,会有怎样的具体表现呢?
前引关于刘贺命运所谓“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说之所谓“见命高庙”,是通过怎样的“奉宗庙鬼神”的“斋戒”形式实现的呢?这种形式,是否也有“明”与“不明”的效应呢?所谓“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与“可依盛德而明斋戒”的“明”与“不明”,使我们联想到战国秦汉礼仪秩序与信仰世界中“郊祀”等“宗庙鬼神”“斋戒”所见“光景”。
《鹖冠子》卷下《学问》:“神征者,风采光景,所以序怪也。”35“光景”被看作“神征”。这一理念进入政治神学。《史记》卷28《封禅书》记载:“唯雍四畤上帝为尊,其光景动人民唯陈宝。”2《汉书》卷25上《郊祀志上》:“唯雍四畤上帝为尊,其光景动人民,唯陈宝。”1《汉书》卷6《武帝纪》记载:“(后元元年)二月,诏曰:‘朕郊见上帝,巡于北边,见群鹤留止,以不罗罔,靡所获献。荐于泰畤,光景并见。其赦天下。’”1汉武帝遵守春季禁止以“罗罔”等手段捕杀鸟类的礼俗制度36,虽然没有进献最新鲜的祭品,却得到了好的吉兆“光景并见”,于是“赦天下”。“光景”,有可能即“光影”。《释名》卷4《释首饰》:“镜,景也。言有光景也。”37然而《释名》卷1《释天》又说:“枉矢,齐鲁谓光景为‘枉矢’,言其光行若射矢之所至也;亦言其气枉暴,有所灾害也。”38有关“光景”的记述,往往有浓重的神秘主义色彩。唐《开元占经》卷5《日占一》“日光明”条:“刘向《洪范传》曰:日者,昭明之大表,光景之大纪,群阳之精,众贵之象也。”39日光,是“光景之大纪”。《艺文类聚》卷42引魏陈王曹植《箜篌引》也说:“惊风飘白日,光景驰西流。”40“光景”也指日光。41
《后汉书》卷10下《皇后纪下·顺烈梁皇后》:“顺烈梁皇后讳妠,大将军商之女,恭怀皇后弟之孙也。后生,有光景之祥。”42这一有关“光景之祥”的故事,《北堂书钞》卷23引文列于“灵命”题下。43
与“陈宝”之“光景”有一定相似度,《汉书》卷25下《郊祀志下》写道:“西河筑世宗庙,神光兴于殿旁,有鸟如白鹤,前赤后青。神光又兴于房中,如烛状。广川国世宗庙殿上有钟音,门户大开,夜有光,殿上尽明。上乃下诏赦天下。”44预示“祯祥”的所谓“神光”之“兴”,同时“有鸟”,“有钟音”,甚至出现“门户大开”情形,显得异常神秘。而所谓“如烛状”,“夜有光,殿上尽明”,描述相当具体。地方类似的神异传说,有《后汉书》卷86《西南夷列传·邛都夷》:“青蛉县禺同山有碧鸡金马,光景时时出见。”李贤注引《华阳国志》:“碧鸡光景,人多见之。”45
如果“见命高庙”情形可能与这些“光景之祥”一类“灵命”暗示有关,可以推测由自想象、幻觉,甚至有意编造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根据是否“见命高庙”决定一位政治人物的命运,在当时可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说服力,但实质上,决定性的因素显然与“高庙”其实并没有多少关系。
注释
1(11)(12)(13)(14)(15)(16)(17)(18)(19)(32)(33)(38)(39)(40)(42)(43)(48)(63)(64)[汉]班固:《汉书》卷68《霍光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938页,第3357页,第2290页,第2937-2938页,第238页,第2765页,第2889页,第2937、2941页,第3042页,第3062页,第3143页,第3200页,第3610页,第3638页,第2938页,第2938、2945、2944页,第2769页,第403页,第98页,第1321、1324、1331、1337页,第3376页,第3968-3969页,第1209页,第211页。
2(36)(39)(50)(51)(57)(62)[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2427页,第2755页,第1724页,第403页,第241页,第1375页,第266页,第1376页。
3《说苑·君道》:“燕昭王问于郭隗曰:‘寡人地狭人寡,齐人取蓟八城,匈奴驱驰楼烦之下,以孤之不肖,得承宗庙,恐社稷危,存之有道乎?’”[汉]刘向撰,《说苑校证》,向宗鲁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第16页。
4《汉书》,第2311页。《资治通鉴》卷14“汉文帝前三年”胡三省注也说:“‘共’读曰‘恭’。”中华书局1956年,第461页。
5[唐]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1617页。
6(20)《汉书》,第3665页。《后汉书》卷72《董卓传》李贤注:“《前书》,昭帝崩,霍光迎立昌邑王贺,即位二十七日,行淫乱,光召丞相已下会议,莫敢发言。”中华书局1965年,第2324页。
7(21)《汉书》卷26《天文志》:“昌邑王贺行淫辟,立二十七日,大将军霍光白皇太后废贺。”第1308页。《汉书》卷68《霍光传》:“臣德、臣虞舍、臣射、臣仓议,皆曰:“高皇帝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淫辟不轨。”第2945页。
8(22)颜师古注:“《商书·太甲》篇曰‘太甲既立,弗明,伊尹放诸桐’是也。”今按:“弗明”一语值得注意。
9(23)颜师古注:“凡言鄂者,皆谓阻碍不依顺也,后字作愕,其义亦同。”
10(24)颜师古注:“如,若也。”
11(25)颜师古注:“宜速決。”
12(26)颜师古注:“言一听之也。”
13(27)颜师古注:“‘卒’读曰‘猝’。‘物故’,死也。‘自裁’,自杀也。”
14(28)颜师古注:“‘陛戟’谓执戟以卫陛下也。”
15(29)颜师古注:“引《孝经》之言。”
16(30)颜师古注:“言不复得侍见于左右。”
17(31)颜师古注:“言不豫政令。”
18(34)[西晋]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
19(35)王子今:《“海昏”名义考》,《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2期;《“海昏”名义续考》,《南都学坛》2016年第4期;《“海昏”名义补议》,《南都学坛》2018年第5期。
20(37)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中华书局用上海涵芬楼影印宋本1960年复制重印版作“杨修见,即命坏之”,第888页。
21(41)《史记》,第415页。《汉书》卷4《文帝纪》:“闰月己酉,入代邸。群臣从至,上议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将军臣武、御史大夫臣苍、宗正臣郢、朱虚侯臣章、东牟侯臣兴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当奉宗庙。……’”见该书第108页。
22(44)《汉书》卷8《宣帝纪》,第245页。《汉书》卷75《夏侯胜传》:“宣帝初即位,欲褒先帝,诏丞相御史曰:‘朕以眇身,蒙遗德,承圣业,奉宗庙,夙夜惟念……’”见该书第3156页。
23(45)《汉书》卷5《景帝纪》,第151页。
24(46)《汉书》卷25下《郊祀志下》,第1269页。
25(47)《汉书》卷27中之下《五行志中之下》,第1411页。
26(49)孙家洲:《〈史记·秦始皇本纪〉研读新知》,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第14届年会论文,2014年8月,成都;《兔子山遗址出土〈秦二世元年文告〉与《史记》纪事抵牾释解》,《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27(52)梁云:《对鸾亭山祭祀遗址的初步认识》,《中国历史文物》2005年第5期;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学文博学院编著:《西汉水上游考古调查报告》,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290-291页。
28(53)《史记》卷68《商君列传》,第2232页。参看王子今:《秦定都咸阳的生态地理学与经济地理学分析》,《人文杂志》2003年第5期;《从雍城到咸阳:秦国成就统一大业的经济动力》,《国家人文地理》2009年第9期;《从鸡峰到凤台:周秦时期关中经济重心的移动》,《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29(54)《史记》卷28《封禅书》,第1375页。雍地作为信仰中心,据说有更悠久的传统。《封禅书》记载:“自未作鄜畤也,而雍旁故有吴阳武畤,雍东有好畤,皆废无祠。或曰:‘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晚周亦郊焉。’”其地位的空前上升,则由自定都于雍后秦人的经营:“作鄜畤后七十八年,秦德公既立,卜居雍,‘后子孙饮马于河’,遂都雍。雍之诸祠自此兴。用三百牢于鄜畤。作伏祠。磔狗邑四门,以御蛊菑。”(第1359-1360页)。参看王子今:《秦德公“磔狗邑四门”宗教文化意义试说》,《中国文化》总第12期;《论秦汉雍地诸畤中的炎帝之祠》,《文博》2005年第5期。
31(56)《史记》中华书局标点本作“或在西雍,或在咸阳”。“西雍”当作“西、雍”,参看王子今:《关于〈史记〉秦地名“繁庞”“西雍”》,《文献》2017年第4期。
32(58)《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67页。王子今:《秦二世元年东巡史事考略》,《秦文化论丛》第3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
33(59)《史记》,第1377页。参看王子今:《试说秦烽燧——以直道军事通信系统为中心》,《文博》2004年第2期。
34(60)《史记》卷87《李斯列传》,第2562页。
35(61)黄怀信撰:《鹖冠子校注》,中华书局2014年,注:“光景,景象。”见该书第311页。今按:“光景,景象”的解释可以斟酌。
36(65)《礼记·月令》:孟春之月,“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季春之月,“田猎罝罘、罗罔、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据原世界书局缩印本1980年影印版,第1357页,第1363页。睡虎地秦简整理者定名为《秦律十八种》的内容中,有《田律》,其中可见关于山林保护的条文:“春二月,……不夏月,毋敢……麛(卵)鷇,毋□□□□□□(四)毋敢……毒鱼鳖,置穽罔(网),到七月而纵之。(五)”整理小组译文:“春天二月,……不到夏季,不准……捉取幼兽、鸟卵和幼鸟,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网罟,到七月解除禁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释文第20-21页。
37(66)任继昉纂:《释名汇校》,齐鲁书社2006年,第245页。《初学记》卷25引《释名》:“镜,景也。有光景也。”[唐]徐坚等著:《初学记》,中华书局1962年,第607页。《太平御览》卷717引《释名》同。[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中华书局用上海涵芬楼影印宋本1960年复制重印版,第3177页。
38(67)任继昉纂:《释名汇校》,齐鲁书社2006年,第35页。
39(68)[唐]瞿昙悉达编,《开元占经》,李克和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第51页。《太平御览》卷3引刘向《洪范传》曰:“日者,照明之大表,光景之大纪,群阳之精,众贵之象也。”[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中华书局用上海涵芬楼影印宋本1960年复制重印版,第15页。
40(69)[唐]欧阳询撰:《艺文类聚》,汪绍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第765页。
41(70)《艺文类聚》卷74庾信《象戏赋》曰:“昭日月之光景,乘风云之性灵,取四方之正色,用五德之相生。”[唐]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第1282页。则说日月天光都形成“光景”。
42(71)[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第438页。
43(72)[唐]虞世南编撰:《北堂书钞》,中国书店据光绪十四年南海孔氏刊本1989年影印版,第52页。
44(73)《汉书》,第1248页。《汉书》卷6《武帝纪》:“祭后土,神光三烛。”第198页。《汉书》卷8《宣帝纪》:“斋戒之暮,神光显著。”“荐鬯之夕,神光交错。”“祠后土,神光并见,或兴于谷,烛耀齐宫,十有余刻。”“神光并见,咸受祯祥。”第263页,第266页,第269页。《汉书》卷10《成帝纪》:“皇天报应,神光并见。”“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第305页,第324页。《汉书》卷22《礼乐志》:“夜常有神光如流星止集于祠坛,天子自竹宫而望拜。”第1045页。《汉书》卷25下《郊祀志下》:“礼敬敕备,神光尤著。”第1258页。
45(74)《后汉书》,第2852页。《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蜻蛉县。有盐官、濮水。禺同山,有碧鸡、金马,光影倐忽,民多见之;有山神。汉宣帝遣諌议大夫蜀郡王褒祭之,欲致鸡、马。褒道病卒,故不宣著。”[晋]常璩撰,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95页。《水经注》卷37《淹水》:“(青蛉)县有禺同山。其山神有金马、碧鸡,光景儵忽,民多见之。汉宣帝遣谏大夫王褒祭之,欲致其鸡、马。褒道病而卒,是不果焉。王褒《碧鸡颂》曰:敬移金精神马,缥缥碧鸡。故左太冲《蜀都赋》曰:金马骋光而绝影,碧鸡儵忽而耀仪。”[北魏]郦道元著,《水经注校证》,陈桥驿校证,中华书局2007年,第857页。诸种记载,都强调了神秘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