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车位摇珠活动公告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签约人:
为确保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活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新华街道办事处定于2024年8月24日在新街村安置区四和花园商业楼一层开展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车位摇珠活动。请已于2024年8月1日前签约并选择房屋安置方式,同时已通过摇珠选取的安置房位于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的被征收房屋签约人,于2024年8月7日至13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携本人身份证、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摇珠选房结果确认书》、公证材料(如涉及需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的),到新街村安置区四和花园商业楼一层签领活动实施方案、车位摇珠资格确认书等摇珠相关资料。活动实施方案会同步在新街村委同步公布。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二、地块四)车位摇珠活动不与本次活动一并举行,具体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6日
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车位摇珠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车位摇珠活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征拆政策规定、《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花府办〔2016〕3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已签约并选择房屋安置方式且已通过摇珠选取位于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的安置房,同时取得《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资格确认书》的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被征收房屋签约人。
二、适用对象
参与车位摇珠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摇珠人原则上必须是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签约人或经公证的签约人(已故)的继承人。
(二)摇珠人或经公证的签约人(已故)的继承人不止1人的,须在《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资格确认书》上共同确定其中1人作为摇珠人。
(三)摇珠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车位摇珠的,可经公证委托他人代为摇珠。
(四)摇珠人应至少有一套安置房位于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或地块三。
上述涉及公证事项办理的,在签领车位选取相关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公证材料。
三、摇珠原则
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以“早签约、早摇珠、早受益”为本次车位摇珠的基本原则,将全程在广州市花都公证处的公证下进行,具体选取细则如下:
(一)摇珠顺序原则:本次车位摇珠,按照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安置房的摇珠定房顺序号依次进行车位摇珠。
(二)限定区域摇珠原则:业主只能在所属安置房对应区域进行车位摇珠(例如:业主安置房在地块一3栋302,只能在地块一3栋附近划定车位区域进行车位摇珠)。
(三)限时摇珠原则:每名摇珠人应在30秒内完成车位摇珠,若30秒内经工作人员提醒后仍无法完成摇珠,则由工作人员代为摇珠,摇珠结果视为摇珠人默认摇珠结果并作为被征收人最终分得的车位。
(四)摇珠确认原则:现场摇珠结果即为被征收人在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最终分得的车位。
(五)未在规定的核查登记时间内报到的摇珠人和因故未能到现场参与摇珠的摇珠人,车位摇珠将另行安排。
四、摇珠时间
2024年8月24日
详见附件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车位摇珠活动时间安排表。
五、摇珠地点
新街村安置区四和花园商业楼一层
六、选取流程
(一)实施方案领取
1.车位摇珠人凭身份证、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摇珠选房结果确认书》、公证材料(如涉及需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的)到新街村党群服务中心签领《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资格确认书》、《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活动实施方案》及《车位摇珠日程安排表》。
2.领取时间:2024年8月7日-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车位摇珠
1.签到,进行摇珠资格核查登记。摇珠车位活动当日,摇珠人和随行人员凭身份证、《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资格确认书》,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签到区进行资格核查登记,签到后进入选取会场。
2.依据先后顺序进行摇珠。待分配的车位按照区域进行划分,摇珠人按自己安置房对应的分区进行车位摇珠,现场摇珠结果即为被征收人分得的车位。
3.登记确认摇珠结果。摇珠结束后,摇珠人须根据车位摇珠结果填写《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结果确认书》,以备后续办理车位相关手续。
4.摇珠结束后有序离场。摇珠结束后,摇珠人及随行人员应按照现场指引有序离场,不得在场内逗留,以免影响下一批次摇珠。
以上车位摇珠过程,由公证处全程公证,并受同一批次其他摇珠人共同监督。
七、温馨提示
(一)参加摇珠时,摇珠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车位摇珠资格确认书》原件(受委托的摇珠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签到区登记核查摇珠资格,等待摇珠。
(二)摇珠期间,摇珠人最多可携一名18~60岁、当天身体状况良好的成年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摇珠现场。为保障摇珠车位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和现场人员安全,请摇珠人不要携带未成年人和宠物到场。
(三)由于摇珠车位活动程序时间较长,请身体有特殊情况的摇珠人自备应急药物,并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四)进入摇珠主会场须接受安检,请摇珠人及随行人员不要携带任何液体及易燃易爆(如打火机、汽油等)、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将予以没收,责任自负。
(五)各业主凭车位认购证明自行到登记处登记入场。
(六)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所有,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6日
附件: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新街村安置区(地块一、地块三)车位摇珠活动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