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价日的调整,应该是此次房贷利率的新机制中很重要的一环了。
近日六大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已陆续发文,通知自己行内的房贷用户:从2024年11月1日起将开始实施新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点:
房贷利率下调
第一点:也就是说,明天(2024年11月1日)开始,贷款人现在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也可以选择保持为一年。
啥叫重定价日?就是你的房贷利率调整时间。以前只能一年调整一次,不管一年中利率下调或上涨了几次。都只能在一年的固定时间按当时的最新利率进行调整。
利率调整日以往一年调整一次
现在,可以调整周期短一点的,不过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所以是定三个月还是半年,还是一年需要权衡利弊。
如果你认为利率未来是越来越低,你就可以将时间周期设置的短一点,则可以更早享受利率下调的优惠,因此个人付的利息就少。但如果利率未来可能是向上走,你就需要将时间周期设置得长一点,则会晚一点执行上涨的利率(LPR)付的利息才能少。
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未来利率(LPR)会高还是会低呢?以下为近五年的利率(LPR)走势图,供参考。
2019年至今LPR走势图
此次完善利率定价机制的第二个重点是:允许满足条件的存量房重新制定加点幅度,以降低存房量利率!
除了取消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的限制外,中国人民银行9月底发布公告中,指出“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原文中“对于存量房目前对于以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如果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央行公告内容
因此,此次“完善的重点一个是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这一点,具体如何操作,需要看各家银行11月1日后的具体操作了。
总之,降低存房量贷利率是11月各大商业银行的一个重点。
更希望各家银行能快一点落到实处,早一天降下来,存量房的贷款利息也能少一点,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