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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范勇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513701****5215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佳元天上人间4号楼302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吴高林与被执行人范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23)琼0107民初93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4)琼0107执172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吴高林偿还借款本金120777.1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以120777.1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7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偿还借款本金之日止);
二、向申请执行人吴高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本案执行费1711.66元。
联系举报电话:唐俊法官08986587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