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钟山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今年7月份,国家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组对钟山区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提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涉及到水和大气两项,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为20家和5家,涉及的企业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养殖场、钢铁厂、焦化厂以及水泥厂等。
针对核查组核查出的问题,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钟山区印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改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的控制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控制计划》)两份通知,下达到各个乡镇、服务中心、政府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整改实施方案》中,涉及到六个方面的整改,包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督促水钢尽快完成6、7号烧结机脱硫设施整改工作;提高德坞、大湾、汪家寨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及进水量;确保辖区内水泥厂完善脱硝系统台账,提高综合脱硫效率;提升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影响我区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其他问题。
为解决核查组检查出的问题,钟山区还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总共十个方面,包括督促首钢水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7号烧结机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投入稳定运行,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力争在年底开工建设4、5号烧结机脱硫工程;完善德坞污水处理厂管网,确保2014年10月31日前污水处理负荷达到60%以上,使污水处理提高进水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浓度分别达到260mg/L和33mg/L以上;大湾、汪家寨污水处理厂恢复受洪灾冲毁的管网及设备,完善支管网,在2014年10月31日前使污水处理负荷达到60%以上并提高进水浓度;2014年10月31日前建成大河镇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协助市级相关部门完成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选址及建设;督促水城瑞安水泥有限公司加强对生产系统的管理,提高综合脱硝效率,在2014年10月31日前脱硝效率达到50%以上;督促豪龙水泥有限公司在2014年9月15日前建成脱硝设施并投入稳定运行;督促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在年底开工建设脱硝工程,在2015年10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稳定运行,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督促水矿控股集团公司汪家寨煤矸石电厂在年底开工建设脱硫工程,在2015年10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稳定运行;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区内14家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力争年底实现环境监察和环境监察达标验收。
为此,钟山区还专门成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协调、调度和督查。针对整改的落实,钟山区提出了7项整改措施,每项措施安排责任部门以及相应的责任人进行具体实施。整改措施中提到,要全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全区减排任务要求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钟山区长钢焦化有限公司、六盘水中联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淘汰关闭工作。同时,还对重点减排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完善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对福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4家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加快大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尽快修复汪家寨镇受损管网,抓紧对大湾镇污水处理厂的灾后恢复等。
《控制计划》则对控制目标做了明确的规定,区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钟山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提到,到2015年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27.56%、43.06%;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7.6%、15.33%的目的。
其中,2014年各项主要污染物的计划控制目标也十分明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7050吨以内,较2013年排放量削减218.21吨,削减2.99%;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712吨以内,较2013年排放量削减37.36吨,削减4.9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8021吨以内,较2013年排放量增加1058.1吨,增加2.86%;二氧化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8707吨以内,较2013年排放量削减1692.14吨,削减8.29%。
为了保障该控制计划的顺利完成,钟山区还采取了一些保障措施,如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继续强化监管减排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减排工程治理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