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有效震慑各类枪爆违法犯罪的发生。10月29日,三塘派出所联合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到三塘乡隆德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持枪案件。
庭审中,通过公开审判的方式,将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晦涩难懂的法条在群众心中生动形象起来,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为旁听的群众上了一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有效推动了平安法治建设理念在村组落地生根。
审判结束后,三塘派出所所长张益豪同志“趁热打铁”用通俗易懂的言语就非法持枪的社会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了深入解读,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勿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动员群众及时主动上交枪爆物品,发现涉枪涉爆线索积极检举举报。
此次庭审,不仅有力打击了涉枪犯罪,更有效增强了群众对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等物品的社会危害性认识,达到了集中宣传和打击震慑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警方提示
非法持有枪支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家中有祖辈遗留的枪支,即使存放的枪支目的不是使用,仅是私藏在家中,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如家中存有枪支,一定要及时主动上交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处理,否则面临的将会是法律的处罚。同时,广大群众也应积极检举、提供涉枪涉爆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