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一大民生工程,解决了许多人的住房问题。
从上周起,丽水市今年第一批享受到这一福利的配租对象,陆陆续续签订了租房协议,并领到了钥匙,这原本是件令人开心的事,然而却有不少租户向记者反映:公租房存在较多房屋质量问题以及装修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根据租户反映,记者去了现场了解了具体情况。
租户投诉市区天宁公租房质量问题多!
记者先来到天宁二村49幢,发现室内卫生间淋浴喷头及洗脸盆底部水管漏水情况较为普遍,一些没入住过的房间墙面脱灰严重,有些地板已经凸起。
漏水现象普遍
严重脱灰
地板凸起明显
随后记者又来到天宁一村53幢顶楼11层,这里的情况更加严重,有间房的门框已经掉下来了。
门框掉落
租户施女士告诉记者,前几天雨下得很大,窗户没有关,风一吹,门框就直接塌下来了。
施女士
施女士还反映,因为顶层没有防雨措施,一旦下雨,阳台会出现积水,甚至漫进房间。因为住在顶层,她希望顶层搭一个雨棚。
楼顶没有遮雨设施
租户刘先生也向记者反映了这个问题,由于阳台露天,洗衣服、晒衣服都是个大问题,他表示顶层如果有一层护栏或者玻璃就好了。
通过走访发现,所有户型的阳台均没有设置晾衣杆,窗帘滑轨也没有安装,记者通过查询《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发现,要求第十三条和十八条明确规定:阳台应设置衣服晾晒设施,窗帘滑轨(窗帘杆)应安装到位。在采访途中,记者遇到一位正缴完物业费的业主,他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疑惑。
没有窗帘滑轨
第十三条
蓝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墙上写着的收费依据是根据丽水市发改委的205号文,但是文中明确表示这块费用不应向业主分摊的,应该由物业承担,公示和收费行为是矛盾的。
费用这块内容在文件里都有明确,物业为什么没有按照文件的标准来执行定这个标准?蓝先生表示疑惑比较大。
蓝先生在接受采访
除了房屋质量以及收费标准问题,记者在现场也听到了不少业主反映,天宁二村49幢、50幢C户型的实际户型与抽签选房时公示的房屋户型图不符,现实情况中该户型的客厅与主卧之间并没有隔墙,对租户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公租房存在的问题,不少业主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与户型图不符
与户型图不符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政府的惠民工程,更应该保证质量,让承租户住得安心、放心,希望公租房存在的这些问题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解决。
(据丽水新闻,原标题《今年第一批公租房刚交付租户质疑惠民工程质量问题咋这么多!》,编辑雷晓云、杨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