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在杭州西湖区有套135平的房子,最近几年在出租,月租金一万左右。今年上半年房子一直没租出去,吴女士说,本来以为单纯是行情不好,后来才知道,小区物业不让中介晚上7点以后带人看房,她觉得物业也有责任。最后,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吴女士和物业经理经过沟通,物业经理承诺自掏腰包900多元,用于减免吴女子两个月的物业费,吴女士也表示愿意接受这个调解方案。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律师:物业出于安全考虑,并无过错
站在物业的角度,不允许中介在晚上7点后带人进小区看房,那也是为了业主的安全考虑。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小区内经常有外人进进出出的确实不安全,更何况已有业主投诉,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那也是非常必要的,并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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