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被执行人:海南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B844
法定代表人:应波
法人身份证号:511623****5721
单位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西溪里二期二栋二单元1002房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海南唯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3)琼0107民初3616号民事判决书、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01民终85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4)琼0107执216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海南唯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12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向申请执行人海南唯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01150元;
三、向申请执行人海南唯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负担本案执行费3217.25元。
联系举报电话:符基智法官(0898)6587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