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湖街道华南城综治中心法律服务
项目概况
平湖街道华南城综治中心法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4:3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Y-ZB-2024-053
项目名称:平湖街道华南城综治中心法律服务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包号
标段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1
A
平湖街道华南城综治中心法律服务
1.0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备查;
3.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方式:略。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